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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十三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作者: 日期:2019/6/20 15:44:17 出处: 访问次数:
  

  深化教育改革开放

  全面推进德育、体育和美育综合改革,推动建立现代学校制度,增强教育发展动力。坚持教育对外开放,兼容并蓄,合作共赢,形成良好教育生态,推进山东教育现代化进程。

  (一)全面实施德育综合改革。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责任、创新、实践为重点,构建大中小学德育一体化体系,培养又红又专、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

  1.建立大中小学德育一体化体系。以政治认同、国家意识、文化自信、公民人格为重点,突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遵循不同年龄阶段学生思想品德形成发展规律和德育工作规律,明确和规范各教育阶段德育目标,实现德育整体性与阶段性、现实性与导向性的统一。发挥学校在德育工作中的主渠道作用,形成学校、家庭、社会紧密配合的德育网络。积极开展校外德育实践活动,完善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机制,在高等学校实施实践育人共同体建设计划。

  2.构建学段衔接、学科融通的德育课程体系。整合中小学德育课程资源,促进国家、地方和学校德育课程有机统一,提高主题课程和社会实践活动课程比例。构建思政育人、文化育人、专业育人、实践育人“四位一体”的高校德育体系。深入推进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发挥山东优秀传统文化资源优势,加强优秀传统文化人才培养,突出儒学文化品牌,形成山东学生德育特色。强化全科育人功能,将德育目标融入各学科课程,促进德育和智育、体育、美育有机融合。

  3.改进学生德育评价方式和评价机制。建立由教育部门、团委、少工委、学校、社会各界及教师、学生、家长共同参与的中小学德育工作评价机制。注重过程评价,充分体现德育评价的鼓励性、引导性和纠偏性功能,完善中小学生德育评价指标,建立道德认知与道德行为相统一的学生德育评价体系,将中小学生参加公益活动、职业体验实习等实践活动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探索建立以价值判断和分析思辨能力为目标、课堂考核与日常行为考核相结合的大学生考试评价方式与体系。

  4.全面提升教师的德育意识和能力。完善全员育人机制,推行教师“一岗双责”制。加强中小学教师全员德育工作培训,开发基于课程标准的学科教师德育培训和研修课程。建立学科教师德育教研制度。

  (二)加强和改进体育美育工作。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培养学生运动兴趣,使学生养成锻炼习惯。加强学生艺术审美教育,培育学生文明礼仪和积极健康向上的精神状态。

  1.推进学校体育教学改革。着力培养学生的健康意识、健身兴趣、健身能力和健身习惯,努力实现“让每个学生至少掌握两项运动技能、养成参加体育锻炼的习惯”的目标。加快推进义务教育体育多样化、高中体育专项化、大学体育专业化相衔接的教学改革,积极探索体育课程同一学段多样选择、不同学段分层教学的教学模式。建立大中小学体育课程“超市”,在义务教育学段实行“选课走班”教学,在高中和大学实行学生分项分层教学。全面实行“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和大课间体育活动制度。构建以学生体育社团、俱乐部为主要平台的课外体育活动体系。学校每年举办一次阳光体育节。加快推进多种模式创办县级体育学校,支持市、县设立体育中学。鼓励优秀教练员、运动员进校园指导体育社团活动。支持各地因地制宜,创造性地挖掘民间和传统体育资源。健全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制度、学校体育工作自评和发展年度报告制度。到2018年,全省大中小学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率达到90%以上。

  2.切实加强学校美育工作。各级各类学校逐步开齐开足美育课程。开发具有地域特色的地方和校本美育课程。增强中小学美育课程的多样化、选择性,高校增加公共艺术课选修课。教育与文化等部门合作,开展高雅艺术、传统文化进课堂活动,做好学生艺术普及工作。要将美育实践活动纳入教学计划,实施课程化管理,创新学生艺术交流活动,加强学生艺术社团和艺术团体建设,每年举办一次学生人人参与的艺术节。改善美育教学条件,使艺术场地及设施的建设配备达到规定标准。联合和依托文化部门及相关单位,组织选派文艺工作者参与志愿服务项目,鼓励和引导高校艺术专业教师、艺术院团专家和社会艺术教育专业人士到中小学校担任兼职艺术教师。健全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制度、中小学校美育工作自评和美育发展年度报告制度。到2020年,初步形成大中小幼美育相互衔接、课堂教学和课外活动相互结合、普及教育与专业教育相互促进、学校美育和社会家庭美育相互联系的现代化美育体系。

  (三)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坚持问题导向,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考试招生体制机制。

  1.改革考试招生模式。完善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办法,进一步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制度,实行学区制和九年一贯对口招生。改革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方式,推进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依据录取新生的招生模式。实行以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为主要形式的高等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制度。

  2.改革考试评价形式和内容。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把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依据。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分类实施合格考试和等级考试。建立并规范高中阶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完善省级管理平台。调整夏季高考命题内容与方式,完善春季高考“文化素质+专业技能”考试。

  3.创新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机制。推进夏季高考录取方式改革,建立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录取机制。在部分中央部属和省属本科高校的部分专业开展综合评价招生改革试点。完善高职(高专)院校招生多元录取机制,针对不同生源采取不同的考试录取模式。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

  4.完善考试招生公平政策。完善随迁子女在当地入学和参加考试制度。实施国家重点高校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计划和省属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提高农村贫困地区学生升入重点高校的比例。严格控制高考加分项目,确保招生录取公平公正。

  (四)建立现代学校制度。推进政校分开、管办分离,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构建政府、学校、社会之间新型关系,全面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1.深入推进管办评分离。构建政府依法管理、学校依法自主办学、社会各界依法参与和监督的教育公共治理新格局。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明确职责权限,完善教育分级管理体制。综合运用法律、政策、规划、财政、标准、信息服务等措施,监督和规范学校办学。创新提供公共教育服务方式,健全政府购买教育服务机制。严格控制各类项目评审、教育评估、人才评价和检查事项。培育高资质、高信誉的第三方专业教育服务机构,探索向社会专业机构购买服务,提高公共教育服务质量和效率。

  2.完善学校治理结构。建立现代大学制度,加强和完善党对高校的领导,坚持和完善普通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高校党委对本校工作实行全面领导,履行管党治党、办学治校的主体责任,切实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建立健全校务委员会、高校理事会(董事会)制度,依法设立学术委员会,开展二级学院取消行政级别改革试点。不断提升职业院校管理水平,建立适应产教融合的内部治理结构。全面取消中小学校行政级别,完善校长负责制,实行校务会议制度,加强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制度建设,推进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实现校长的专业化、职业化。完善校务信息公开制度,建立校内民主管理和监督机制,构建社会支持和监督学校发展的长效机制。

  3.创新教育评价制度。引导和支持学校发挥教育质量保障主体作用。推进中小学教育质量监测和综合评价,实施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开展职业院校教育教学评估工作。建立全省高校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推动高校内部建立相应的数据库,依托数据开展高校质量监控与评价。探索委托第三方开展教育评价。鼓励高校积极参与国家或国际组织实施的教育质量评估项目。实施高等学校综合评价改革。完善高校人才培养质量年度报告和毕业生就业质量报告发布制度。

  (五)推进教育对外开放。提升山东教育对外开放质量和水平,借鉴先进教育理念,利用优质教育资源,增强山东教育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加快培养国际化人才。

  1.助推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引进世界一流大学和特色学科,开展高水平人才联合培养和科研联合攻关,加强国际前沿学科和薄弱学科建设。支持高校引进世界优质课程资源,加强中外人才培养合作,探索与境外学校课程互选和学分互认,建设一批符合国际发展方向的专业。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吸引优秀留学人员回国执教,引进一批掌握学科前沿动态、拥有创新成果的海外高端人才。制订山东省外国文教专家聘请计划,提高高等学校聘任外籍教师的比例。借鉴世界名校先进管理经验,完善高校内部治理结构,发挥高校自身优势和特色,加快推进我省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

  2.积极开展中外合作办学。扩大与发达国家教育合作交流,鼓励省属重点高等院校与国外高水平高等院校合作办学,鼓励职业院校引进国际权威机构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培养体系,推进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与国际通行职业标准的衔接,开展国际化应用技能型人才培养。紧密结合山东企业走出去战略,支持高等学校和职业院校境外办学。探索实施与境外高校教师互派、学生互换和学位互授。建立健全中外合作办学质量保障机制,开展中外合作办学质量评价。

  3.大力发展留学事业。完善公派出国留学管理机制,加大公派出国留学资助力度。实施师资队伍国际化素质提升计划,培养教师国际化视野,提高教师双语教学能力。打造“留学山东”品牌,加强与发达国家驻华使馆和教育机构合作,吸引更多留学生来鲁留学。鼓励高等院校积极参与国家“留学中国”计划。优化来鲁留学生生源国别和专业结构,扩大发达国家来鲁留学生非语言类专业和学历教育比例。做好留学管理服务工作,创新来鲁留学体制机制和人才培养模式,构建来鲁留学专业化服务体系。

  4.扩大齐鲁文化国际影响力。调整国际交流合作的方向和结构,鼓励高校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友好省州的教育合作与交流。加强孔子学院建设,鼓励省内高等院校和中小学赴海外建设孔子学院与孔子课堂。建立省级汉语国际推广平台。充分发挥孔子学院和曲阜孔子学院总部体验基地的综合文化交流平台作用,打造国际知名的中华文化体验平台,吸引海外人士来鲁游学。依托山东传统文化优势,讲好山东故事,进一步提高齐鲁文化和山东教育国际影响力。

  (六)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以完善管理体制和政策体系为重点,释放社会力量办学活力,促进民办教育发展,创新和扩大教育服务多样化供给。

  1.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将民办教育纳入教育发展总体规划,引导支持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兴办教育,提供多样化教育服务。允许社会力量以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办学并享有相应权利。吸引鼓励大中型企业、社会团体参与办学,探索举办混合所有制学校。鼓励公办与民办学校开展资源共享和深度合作。

  2.优化民办教育发展环境。建立营利性、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分类管理制度,实施差异化扶持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地区设立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落实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生均公用经费保障机制。依法落实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的同等法律地位,注重民办学校教师专业发展,健全民办学校教师社会保障制度。支持民办学校创新办学机制和育人模式,培育一批高水平、有特色的民办学校。

  3.完善监督管理服务体系。完善民办学校法人治理结构,推动建立民办学校监事会和民办学校管办评分离制度。规范民办学校财务资产管理,探索民办高校学费、财政资金监管专户监管制度。建立健全民办学校风险防范机制与信息公开制度,完善督导评估,探索建立民办学校退出机制。

  五、提升教育保障水平

  依法保证教育投入稳定增长,提高教师队伍素质,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提升依法治教能力,全面增强各级各类学校的办学综合实力,为促进我省实现教育现代化提供坚实保障。

  (一)完善教育投入机制。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的模式和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加强教育经费监管,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1.健全教育经费投入稳定增长机制。

  全面落实教育投入政策。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落实高中段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加大终身教育经费投入。进一步加大高等教育投入,逐步提高生均公共财政教育事业费水平。依法加强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征收,专项用于教育事业,严格落实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按10%的比例计提教育资金和从地方分成的彩票公益金中安排一定比例用于教育的规定。

  建立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机制。完善非义务教育培养成本分担机制,以学校生均培养成本为基础,考虑经济发展水平、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等综合因素,适时调整学费标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

  2.完善教育经费使用和监管机制。各级教育部门建立完善教育经费监督管理制度,对教育经费管理及使用效益情况进行监督。建立高校预算管理机制,稳步推进预算公开和财务公开。支持高校在校内二级单位试点相对独立的综合预算管理。落实高校总会计师制度,提升高校经费使用和资产管理专业化水平。实施教育经费投入及使用绩效考评、责任追究机制。完善教育经费执行情况分析报告制度,全面推行财务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3.健全学生资助体系。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助学金标准调整机制,实现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机制,推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进一步开展。突出精准资助,提高资助水平,推动学生资助工作从经济保障型向促进发展型转变。

  (二)全面提高教师队伍水平。按照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的要求,创新教师管理机制,优化教师资源配置,激发教师队伍活力,全面提高师德素养和业务能力,为教育事业改革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1.加强师德师风建设。高度重视教师师德师风建设,将师德建设作为学校工作考核和办学质量评估的重要指标。加强为人师表、爱岗敬业的职业道德教育,将师德教育贯穿教师培养培训全过程。加强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引导广大教师树立严谨、创新、诚信的学术风气。加强师德考评,把师德考评结果作为教师聘用的重要依据。建立乡村教师荣誉制度,大力选树和宣传优秀教师典型,努力营造尊师重教氛围。

  2.优化教师资源配置。

  完善教师编制管理。推动落实公办幼儿园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和教职工编制标准,建立幼儿园教师动态补充机制,并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解决幼儿教师和保育员、保健员短缺问题。按照“总量控制、统筹城乡、结构调整、有增有减”的原则,建立县域内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控制、动态调整机制。积极推动补齐乡村学校短缺学科教师。精简非教学人员,清理各类挤占中小学教师编制人员。落实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标准,配足配齐教职工。创新公办职业院校编制管理方式。推进高校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制度。

  均衡配置教师资源。全面推行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建立健全县管教职工编制、人员经费、岗位设置、交流轮岗及校管岗位聘用、绩效工资分配、考核奖惩机制。县级机构编制部门会同财政、教育部门根据生源变化和教育教学改革需要,每3年核定一次教职工编制总量。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中小学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对县域内中小学专业技术高、中、初级岗位,分别核定岗位设置总量。县级教育部门在核定的编制和岗位总量内,按照中小学班额、师资结构、教育教学改革需要等情况具体分配到各学校,并分别向县级机构编制、财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实施。分配教职工编制和专业技术中高级岗位时,要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倾斜。实行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推动紧缺学科教师学区内走教。落实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每学年教师交流轮岗的比例不低于应交流教师总数的10%,2020年年底前,完成乡村学校校长轮换。实施师范生到乡村学校实习支教计划。

  3.完善教师管理制度。

  健全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改进完善教师评价考核标准,建立向一线教师、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的绩效工资分配办法。进一步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指导中小学严格按照标准条件和程序组织开展评聘工作,确保评聘质量。建立体现职业教育规律和管理特点的职业院校绩效考核内部分配机制。改革高校用人机制,创新高校教师岗位管理制度。完善高校教师分类评价和考核制度,形成岗位考核与绩效考核相结合的评价体系。创新高校人才发展体制机制,建立以创新创业为导向的人才培养支持机制。

  保障教师合法权益和待遇。不断改善教师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依法保障教师工资待遇,吸引优秀人才长期从教、终身从教。实施乡村学校特级教师岗位计划。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确保乡村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及时足额发放。提高农村教师待遇,实行绩效工资总量向乡村教师倾斜。实施乡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工程,2018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引导各级各类学校健全教师参与治校治学机制。完善教师人事争议处理途径,依法维护教师权益。

  4.提升教师能力素质。

  完善教师培养培训制度。强化师范教育,提高师范生从教能力。加强幼儿教师前瞻性培养,完善在职教师培训制度,提高幼儿教师专业水平。鼓励市、县(市、区)政府与省内师范类高校开展校地合作,联合培养培训乡村教师。实施师范生免费教育,提高职业吸引力和人才培养专业化水平。实施中小学教师五年一周期不少于360学时的全员培训制度。推进全员培训常态化、校本化。继续实施万名骨干教师培训工程和齐鲁名师建设工程。完善“双师型”教师培训制度,建立职业教育教师企业实践基地和海外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基地。实施青年技能名师建设计划和“墨子杯”职教名家建设计划。

  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与培养力度。创新高层次人才引进模式,依托国家、省科技创新平台和重点学科,引进和培养造就一批能够进入世界科技前沿和在国内各学科领域具有领先水平的知名专家。深入实施泰山学者优势特色学科人才团队支持计划和山东省高校特色学科人才团队培育计划,培育储备一批特色学科人才团队。开展山东省高校青年人才培育计划,促进高校教师专业水平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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